被打断肋骨、划伤胸部……闪婚女子三次遭家暴申请保护令获支持

最近,上海宝山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位女士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,当事人施女士说,自己和丈夫闪婚后遭遇了三次家暴,被打断肋骨,被咬伤下巴,还被用刀划伤胸部,她申请禁止丈夫实施家庭暴力,以及骚扰、跟踪、接触等行为,这份申请获得了法院支持。

施女士今年4月和童某结婚,然而,婚后不久,二人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,5月到6月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施女士遭遇了三次家暴,被打断肋骨、被咬伤下巴、被用刀划伤胸部,经公安机关鉴定,三次均构成轻微伤。 施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她胸口的刀伤缝了三层,已经伤到乳房了,医生测量下来伤口有大概11厘米。 施女士说,自己第一次婚姻以失败收场,由于家里催婚,和童先生认识不到一个月就仓促领证结婚,婚后,丈夫对她多有猜忌,不知不觉间成了家暴的导火索。 “我们总是因为一些小事吵闹,他看到微信上有异性给我发信息,就感觉不正常,他还会要求我把微信上面的人删到100之内。”施女士说,自己是个生意人,也需要社交,不可能和外界断绝来往。 因为前两次家暴,公安机关已经向童某出具了家暴告诫书,还对童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,然而,童某不悔改,又致施女士受伤,因此公安机关对童某刑事立案,童某目前处于取保候审阶段。 童某被拘留期间,施女士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,获得了法院的支持。

法院裁定,禁止童某对施女士实施家庭暴力,以及骚扰、跟踪、接触施女士。 宝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沈璐表示,一旦被申请人有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,法院将视情节轻重,依法采取罚款、拘留等司法强制措施,构成刑事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或者是其他相应的刑事责任。 法官同时提示,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时,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,申请具有独立性的,不依附于任何的离婚诉讼或者其他诉讼。 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具后,法院同时向公安机关、妇联以及村民委员会,签发了协助执行通知书,由各部门协助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要求。 宝山区妇联社工杨洁飞说,妇联会在女方被保护的过程中,给予女方关心,安抚她的情绪:“我们了解到女方目前住在一个村子里,安保情况相对松散,我们就建议她搬离目前的住处,找一个安保措施相对好的小区,也可以在自己家门口安装一个摄像头,希望她先把自己的人身安全保护好。”

(案件聚焦)

来源:新闻晨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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